2011年7月25日 星期一

賴昌星 Lai Changxing

賴昌星這個名字, 讓中國和加拿大的關係冷凍了十多年.

雖然賴昌星和一眾反共人士堅稱賴昌星是中共政治鬥爭的犧牲品.
但事實上, 賴昌星走私和行賄的罪證確鑿, 所以加拿大也無法給他難民資格.

若說這個是政治鬥爭的結果,
也只說是一幫包庇賴昌星的貪官在政治鬥爭失利,
讓賴昌星無法逃避法律責任而已.

有錢駛得鬼推磨, 四海皆合用.
盡管賴昌星罪證確鑿, 盡管難民資格被拒,
賴昌星還是可以在加拿大花錢買時間,
利用了加拿大的法律制度, 拖延了遣返的時間,
成功逃避法律責任達十二年, 比拉登還逃得久,
而且不用閃閃縮縮, 在加拿大大搖大擺也沒問題.

試想想, 打十二年官私好花多少錢,
就可以想像到賴昌星走私到底賺了多少錢.

不知加拿大人怎麼看賴昌星, 但在中央政府眼中, 加拿大政府也是在包庇賴昌星,
只是中央政府也無法查查加拿大是否有官員因受賄而拖延了賴昌星的法律程序,
而實際上在加拿大保守黨上台後, 事情才有點轉機,
若說賴昌星是中共政治鬥爭的犧牲品, 那麼他也是民主制度的犧牲品了.

雖說賴昌星結束了十二年的"逃亡"生涯, 但故事不單未結束,
更是進入一個更緊張的戲肉,
到底賴昌星回國的審訊會否公正?
到底賴昌星會不會爆料?
到底賴昌星會不會忽然暴斃?

不過幾年中國也開始有點顧慮西方國家的眼光.
尤是不願讓西方國家在人權問題做文章, 也許會讓賴昌星有一個寬鬆的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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