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的地方就有衝突, 所以衝突管理也是難以避免.
在PMBOK中, 衝突管理只在人力資源管理中輕輕帶過.
畢竟衝突管理只有招式可教, 心法還是靠專案經理的經驗.
衝突管理招式有六種, 不能同時用.
第一種Forcing, 強迫, 就是由高層話事, 其他人不得異議,
那是一種傷感情的做法, 但勝在快捷, 當問題很迫切的時候才好用.
太濫用會受強烈反抗, 結果會得不損失.
第二種是Smoothing, 潤滑, 就是找個和事佬來,
以家和萬事興為基調, 勸衝突的雙方好好相處.
問題是不一定會解決了問題, 就像兩岸問題一樣, 過了那麼多年台灣還是不統不獨,
那就是大家都偏向Smoothing.
第三種是withdrawing, 逃避, 就是避而不談,
問題是絕不會解決, 最理想是不了了之, 像皇后碼頭的問題就是一個成功地逃避的例子.
但也不能濫用, 太多事不了了之, 總有一日會被些記仇的人挖出來舊事重提.
第四種是Compromising, 妥協, 一人讓一步,
街市見最多, 買方出二十, 賣方要四十, 結果三十.
多用常見的解決方法, 但不是一定可以用, 若雙方立場堅定,
可以花二三十年也解決不了.
第五種是Collaborating, 合作, 跟妥協不同,
是找尋一些雙嬴的局面, 比妥協難得多, 因為現實不一定有雙嬴的可能性.
第六種是Problem Solving, 解決, 不一定用原本方案去解決,
總之解決了問題, 例如兩公婆都不願去煮飯, 結果可以是出外用膳,
雖然沒有解決誰去煮飯的問題, 但解決了吃飯的核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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