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結束, 今屆是毫無疑問是建制派大勝.
單單是自動當選也有七十席, 那是意料之外, 但很早就在準備這場選戰.
加上近期新聞多半是泛民的負面消息, 這結果並不意外.
在新聞不利泛民的情況下, 今年很不利泛民的空降候選人,
今年因為有五名區議員可獲立法會議席, 所以各派都派了名人來選區議會.
可是像單仲偕, 李卓人這些知名議員, 也空降失敗,
單仲偕小看了黃楚峰, 也小看了新民黨, 輸得不太醜陋已經不錯了.
新民黨雖然是小政黨, 但黃楚峰是他們要全力保護的區議員,
當然民主黨要全力搶功也有勝算, 但處處告急的民主黨要嬴集中資源的新民黨,
可以說是選錯對手.
李卓人輸了很令人意外, 因為對方工聯會劉桂容只是新人, 連工聯會不予厚望
但也許輸在挑了同是工會的對手, 李卓人在吸不到對手的工人票之下, 空降失敗.
公民黨湯家驊則被公民黨的負面消息, 以空降來說他的得票不算少,
只是太多反公民黨流入黃嘉榮, 加上對方是服務居民十多年的資深區議員,
原本只是五五波, 一下子變了大敗.
公民黨的負面消息, 不單令他們沒有新議席, 反而減少了議席.
也許有人視為公民黨衰落的象徵,
但留意公民黨得票數不減反加, 而勝利關鍵是對手多了票數,
像陳淑莊保住上屆八百票, 只是對手陳浩濂得票更多,
黎廣德讓翻起大浪, 對手成功連任的馮仕耕, 得票數足足多了一倍...
反映公民黨的支持者沒流失, 同時會見到越是不知名的公民黨人,
勝算越大, 公民黨不至於議席全失歸功於一些默默耕耘的現任區議員.
而民主黨最大的問題是分裂了, 而不是人民力量的追擊,
被人民力量追擊的議員得票數普遍比上屆多, 證明人民力量不單沒分薄,
反而刺激了民主黨的支持者去投票.
而民主黨落敗的選區, 多數是對手選票大幅上升, 而非民主黨選票減少所致.
至於民主黨看來議席大幅減少, 郤是因為一批現任區議員因政改方案立場不同而退黨.
民主黨不派人在舊戰友手上搶回議席而已.
相反, 白姐姐成了少數成功空降的明星,
對手社民連的麥國風, 上屆嬴得不是很穩鎮, 得票率不足五成,
所以今屆儘管得票數多了, 還是敵不過白姐姐明星效應加反社民連票.
不管追擊對象和策略都很成功.
比起還有一些默默耕耘的現任區議員的公民黨,
社民連和人民力量這對難兄難弟皆大敗,
反正他們也不是區議員的料子, 街頭抗爭回歸街頭好了.
話說回來, 單單是民主黨得票已過二十萬,
若每位支持民主黨的選民各將政府派的六千元的十之一捐給民主黨, 民主黨則有一億二千萬來搞地區工作...
所以若問為何建制派會有那麼多錢做地區工作, 不如問問民主黨的支持者為什麼連為民主花一千幾百也不願意?
.
九七之前, 家人決定移民外國, 而我則選擇了獨自在香港升學, 反正我又不是那種會以身擋坦克車的人. 面對香港這個亢奮都市, 像我這種沒立場的人本應是冷眼旁觀食花生. 但就如國王的新衣中的小孩子, 我很想說說一些人所共知郤因他們的個人立場而不能說的事, 不是因為我敢言, 也不是因為我天真無邪, 只是因為我有人微言薄的言論自由.
2011年11月7日 星期一
2011年11月3日 星期四
2011區議會選舉前隨筆 A sketch before District Council Election 2011
舊墟及太湖區, 向來都不是傳媒的焦點.
上屆區議員民主黨的黃俊煒, 已經是三屆的區議員
不是什麼政治明星, 也沒什麼醜聞.
只是在我這居民的眼中, 也是典型的四年一見的區議員.
香港的區議員就是這個樣子, 選區太細, 選民太多,
一個區議員能發揮的公共空間有限,
一個區議員要結識的街坊郤多不勝數.
我的選區已經不算大, 投票人數也過二千,
何況區議員向來投票率不高.
所以黃俊煒做了十二年區議員, 我也住了十二年,
他不認識我也是意料中事, 相對我也沒有投過票給他.
民建聯每屆都挑戰這一區, 每屆都勝不了.
今屆又換人了, 也許知道這區長久以來都是民主黨的支持者為主
民建聯是很難嬴, 今年早在五月已經發動了宣傳攻勢.
當時我還以為區議會選舉是在八月舉行...
民主黨也不敢鬆懈, 加上今年換人上場,
也在幾日後已經出動了.
公務員們可頭痛了,
上屆區選之後一直荒廢的草地被民建聯的候選人迫住修剪了.
一次爆水管後, 民主黨的候選人馬上在跟進.
平身第一次感覺到有區議員的存在, 而且還要有兩位....
然而, 那只是發生在舊墟及太湖區, 鄰近選區有太和和大埔中,
太和基本上是建制派的天下, 而大埔中向來是鄭家富穩勝(雖然今年沒鄭家富了).
所以很容易可以看到舊墟及太湖區的範圍,
只是隔了一條馬路, 就看不到任何宣傳品了.
到了九月, 看到這兩位候選人爭馳不下,
想起了一個博奕論的故事,
一個教授拿出了一美元, 讓學生競投, 但第二位的也需要支付競投金額,
初時一兩個學生出十美仙, 二十美仙去競投,
後來往往去到兩三美元也不為奇, 因為嬴了至少可以回收一美元,
輸了就更傷錢包.
兩位候選人到達了用一元兩十仙, 一元三十仙, 去爭一元的位置.
比起其他區連影子都沒有的候選人, 他倆已付出太多.
那一刻, 我覺得不管誰輸了都是十分可惜.
十月開始, 多了一點區選新聞, 只是這區仍不是傳媒的焦點.
這個沒有打架, 沒有人身攻擊, 候選人都眾焦在地區工作的選區,
又怎能吸引區外人的注視呢?
出奇地, 舊墟及太湖區竟有四位候選人, 遲來的兩人不知抱什麼心態來參選,
是來陪跑, 搞局, 還是另有秘密策略?
依看我, 另外兩人對戰局影響不大了, 至少影響不到我這選民的決定.
看看鄰近商戶的取態也很有趣,
有些只貼民主黨海報, 有些只貼民建聯海報.
不過多數都兩邊都貼, 也有一個都不貼.
只有一間完全公正街坊食店, 四位候選人都貼了.
十一月, 各方密鑼緊鼓的宣傳,
連三號的獨立候選人也出來派傳單了.
但一切都很和平, 即使兩幫人相隔只有兩個鋪位, 也沒什麼糾紛.
這才是文明選舉嘛.
還有幾天就選舉日, 傳統這區民主黨的嬴面較大, 但也說不準.
不論誰勝誰負都好, 只要不要當選後人間蒸發, 我就很安慰.
舊墟及太湖區候選人名單, 1.易健卿(大埔民主民生網路), 2.李健文(民主黨), 3.梁明光(獨立), 4.張國慧(民建聯)
上屆區議員民主黨的黃俊煒, 已經是三屆的區議員
不是什麼政治明星, 也沒什麼醜聞.
只是在我這居民的眼中, 也是典型的四年一見的區議員.
香港的區議員就是這個樣子, 選區太細, 選民太多,
一個區議員能發揮的公共空間有限,
一個區議員要結識的街坊郤多不勝數.
我的選區已經不算大, 投票人數也過二千,
何況區議員向來投票率不高.
所以黃俊煒做了十二年區議員, 我也住了十二年,
他不認識我也是意料中事, 相對我也沒有投過票給他.
民建聯每屆都挑戰這一區, 每屆都勝不了.
今屆又換人了, 也許知道這區長久以來都是民主黨的支持者為主
民建聯是很難嬴, 今年早在五月已經發動了宣傳攻勢.
當時我還以為區議會選舉是在八月舉行...
民主黨也不敢鬆懈, 加上今年換人上場,
也在幾日後已經出動了.
公務員們可頭痛了,
上屆區選之後一直荒廢的草地被民建聯的候選人迫住修剪了.
一次爆水管後, 民主黨的候選人馬上在跟進.
平身第一次感覺到有區議員的存在, 而且還要有兩位....
然而, 那只是發生在舊墟及太湖區, 鄰近選區有太和和大埔中,
太和基本上是建制派的天下, 而大埔中向來是鄭家富穩勝(雖然今年沒鄭家富了).
所以很容易可以看到舊墟及太湖區的範圍,
只是隔了一條馬路, 就看不到任何宣傳品了.
到了九月, 看到這兩位候選人爭馳不下,
想起了一個博奕論的故事,
一個教授拿出了一美元, 讓學生競投, 但第二位的也需要支付競投金額,
初時一兩個學生出十美仙, 二十美仙去競投,
後來往往去到兩三美元也不為奇, 因為嬴了至少可以回收一美元,
輸了就更傷錢包.
兩位候選人到達了用一元兩十仙, 一元三十仙, 去爭一元的位置.
比起其他區連影子都沒有的候選人, 他倆已付出太多.
那一刻, 我覺得不管誰輸了都是十分可惜.
十月開始, 多了一點區選新聞, 只是這區仍不是傳媒的焦點.
這個沒有打架, 沒有人身攻擊, 候選人都眾焦在地區工作的選區,
又怎能吸引區外人的注視呢?
出奇地, 舊墟及太湖區竟有四位候選人, 遲來的兩人不知抱什麼心態來參選,
是來陪跑, 搞局, 還是另有秘密策略?
依看我, 另外兩人對戰局影響不大了, 至少影響不到我這選民的決定.
看看鄰近商戶的取態也很有趣,
有些只貼民主黨海報, 有些只貼民建聯海報.
不過多數都兩邊都貼, 也有一個都不貼.
只有一間完全公正街坊食店, 四位候選人都貼了.
十一月, 各方密鑼緊鼓的宣傳,
連三號的獨立候選人也出來派傳單了.
但一切都很和平, 即使兩幫人相隔只有兩個鋪位, 也沒什麼糾紛.
這才是文明選舉嘛.
還有幾天就選舉日, 傳統這區民主黨的嬴面較大, 但也說不準.
不論誰勝誰負都好, 只要不要當選後人間蒸發, 我就很安慰.
舊墟及太湖區候選人名單, 1.易健卿(大埔民主民生網路), 2.李健文(民主黨), 3.梁明光(獨立), 4.張國慧(民建聯)
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
徐立之 Tsui Lap-chee
上週的大新聞也離不開徐立之不續約的消息.
儘管徐校長說無關政治, 但一般人都相信與818事件有關.
在八月十八日李克強副總理訪港, 港大出現離奇禁錮事件,
事後港大校友和學生召開了批鬥大會, 高呼徐立之下台.
徐校長跟港大校友的鬥爭也非一朝一夕的事,
早在李嘉誠醫學院事件, 港大校友已經大肆批評徐校長.
只是當年沒有把事件交到法院處理.
到後來徐立之宣佈不續約, 那幫人又忽然支持徐校長,
反指政府中人迫徐立之下台, 失憶之嚴重, 變臉之快, 令人驚訝.
所以我對徐立之不續約的感受是替他高興,
在廚房著火之前走出了那個熱廚房.
誰來接手是一個大問題, 目前說人選言之尚早,
因為找尋新校長的工作尚未開始.
梁智鴻說新校長要有政治觸覺.
可是有政治觸覺的人會願意跳入這個火坑嗎?
而大眾也遺留了一個大問題, 在如此政治化的環境,
校長被人批鬥至做不下去, 那幫人就立即將箭頭指向別人,
萬一連梁智鴻也不做了, 誰是下一個批鬥對象呢?
各個教授不感到心寒嗎? 恐怕這一刻, 不少親徐的教授在想想要謀後路了.
儘管徐校長說無關政治, 但一般人都相信與818事件有關.
在八月十八日李克強副總理訪港, 港大出現離奇禁錮事件,
事後港大校友和學生召開了批鬥大會, 高呼徐立之下台.
徐校長跟港大校友的鬥爭也非一朝一夕的事,
早在李嘉誠醫學院事件, 港大校友已經大肆批評徐校長.
只是當年沒有把事件交到法院處理.
到後來徐立之宣佈不續約, 那幫人又忽然支持徐校長,
反指政府中人迫徐立之下台, 失憶之嚴重, 變臉之快, 令人驚訝.
所以我對徐立之不續約的感受是替他高興,
在廚房著火之前走出了那個熱廚房.
誰來接手是一個大問題, 目前說人選言之尚早,
因為找尋新校長的工作尚未開始.
梁智鴻說新校長要有政治觸覺.
可是有政治觸覺的人會願意跳入這個火坑嗎?
而大眾也遺留了一個大問題, 在如此政治化的環境,
校長被人批鬥至做不下去, 那幫人就立即將箭頭指向別人,
萬一連梁智鴻也不做了, 誰是下一個批鬥對象呢?
各個教授不感到心寒嗎? 恐怕這一刻, 不少親徐的教授在想想要謀後路了.
2011年10月28日 星期五
釋出 Discharge
Discharge釋出, 就是合約雙方完成了法律責任,
自此以後不要拿那合約去法庭爭吵. 有幾種情況視為釋出.
Agreement同意, 例如在合約中訂明時期,
像合約僱員, 在合約期過期就會自動釋出,
若僱主仍要僱用那合約僱員, 則要另訂新合約.
也有在合約中訂明了中止合約的條件,
例如七日內退款, 就是訂明了顧客可以七日內中止合約,
這個中止合約也是釋出了, 即退款後雙方都不必再履行合約條款.
也可以雙方在簽訂合約後再簽一份同意書去釋出合約.
Performance實行, 毫無爭議的釋出合約方法.
當雙方都履行了合約, 大家開心自然不會鬧上法庭.
但也有情況是只實行了部份,
例如坐的士, 走到一半的士故障, 乘客只好下車再找令一部的士.
的士司機不是沒有實行, 可是沒有完成合約.
這情況下, 按照實行的部份來付款, 的士行了一半路程, 所以乘客也要付一半路程的費用.
若的士行了四分三路程, 所以乘客也要付四分三路程的費用.
不過有些行動是不能分割, 例如接生,
醫院總不能替孕婦接生到一半時, 叫孕婦去別的醫院繼續.
Breach違反, 常見的例子, 僱傭合約中, 很多時有條文是僱員離職前要一個月通知.
可是實際上常常有人要提早離職, 那是違反了合約.
違反了合約也會釋出, 不過違反合約的一方要向無辜的一方賠償.
所以多數提早離職只要補錢就沒問題了.
若鬧上法庭, 賠償只可以因有人違反合約所帶來的損失.
而不是隨便開一個數字, 當然, 好的律師會為客戶盡力列出法庭會接納的損失, 有多無少...
Frustration挫敗, 基於極度的不幸, 令合約不可能被履行.
典型的例子是米高積遜的演唱會, 米高積遜死後,
之前簽訂的合約都不可能實行了.
在這種情況下, 雙方也是很無辜, 若法官裁定任何一方要賠償也是不公義.
所以只能將合約視為無效.
但挫敗也有一些額外條件, 例如合約原本是可以實行的,
例如在米高積遜死後才簽約舉辦米高積遜演唱會, 根本就不合付一張合約, 因為沒有人有能力舉辦.
其次如果是大家可以預料的事件, 令合約不能實行, 也不能視為挫敗.
例如在香港辦露天演唱會, 大家可以預料會因為颱風而不能實行,
但就是因為大家可以預料, 所以原則上主辦單位可以做好風險管理.
而法庭不可能事後才宣佈挫敗而讓主辦單位免於賠償.
自此以後不要拿那合約去法庭爭吵. 有幾種情況視為釋出.
Agreement同意, 例如在合約中訂明時期,
像合約僱員, 在合約期過期就會自動釋出,
若僱主仍要僱用那合約僱員, 則要另訂新合約.
也有在合約中訂明了中止合約的條件,
例如七日內退款, 就是訂明了顧客可以七日內中止合約,
這個中止合約也是釋出了, 即退款後雙方都不必再履行合約條款.
也可以雙方在簽訂合約後再簽一份同意書去釋出合約.
Performance實行, 毫無爭議的釋出合約方法.
當雙方都履行了合約, 大家開心自然不會鬧上法庭.
但也有情況是只實行了部份,
例如坐的士, 走到一半的士故障, 乘客只好下車再找令一部的士.
的士司機不是沒有實行, 可是沒有完成合約.
這情況下, 按照實行的部份來付款, 的士行了一半路程, 所以乘客也要付一半路程的費用.
若的士行了四分三路程, 所以乘客也要付四分三路程的費用.
不過有些行動是不能分割, 例如接生,
醫院總不能替孕婦接生到一半時, 叫孕婦去別的醫院繼續.
Breach違反, 常見的例子, 僱傭合約中, 很多時有條文是僱員離職前要一個月通知.
可是實際上常常有人要提早離職, 那是違反了合約.
違反了合約也會釋出, 不過違反合約的一方要向無辜的一方賠償.
所以多數提早離職只要補錢就沒問題了.
若鬧上法庭, 賠償只可以因有人違反合約所帶來的損失.
而不是隨便開一個數字, 當然, 好的律師會為客戶盡力列出法庭會接納的損失, 有多無少...
Frustration挫敗, 基於極度的不幸, 令合約不可能被履行.
典型的例子是米高積遜的演唱會, 米高積遜死後,
之前簽訂的合約都不可能實行了.
在這種情況下, 雙方也是很無辜, 若法官裁定任何一方要賠償也是不公義.
所以只能將合約視為無效.
但挫敗也有一些額外條件, 例如合約原本是可以實行的,
例如在米高積遜死後才簽約舉辦米高積遜演唱會, 根本就不合付一張合約, 因為沒有人有能力舉辦.
其次如果是大家可以預料的事件, 令合約不能實行, 也不能視為挫敗.
例如在香港辦露天演唱會, 大家可以預料會因為颱風而不能實行,
但就是因為大家可以預料, 所以原則上主辦單位可以做好風險管理.
而法庭不可能事後才宣佈挫敗而讓主辦單位免於賠償.
2011年10月25日 星期二
一個也不留 And Then There were none
一個也不留是阿嘉莎·克莉絲蒂的名作之一,
跟東方快車謀殺案齊名的, 只是一直以來我讀阿嘉莎·克莉絲蒂都專挑白羅的故事,
以致忽略了這一本名作, 但當我讀這一本小部之後,
不得不承認那是一部對後世影響深遠的經典.
由於我沒法在完全不能透露劇情的狀況作出評論,
所以下面會毫不猶疑地透露劇情....若未讀這書而又想讀這書的人在這裡停住好了.
一個也不留是阿嘉莎·克莉絲蒂的一個偉大實驗.
當她寫這一本的時候, 她已經塑造了白羅和瑪波小姐兩位名偵探.
而這故事打破了一向偵探小說的模式.
而阿嘉莎·克莉絲蒂要挑戰的是, 一個無人生還的故事.
每一個人都是死者, 沒有了一位遊刃有餘的偵探為讀者解迷, 兇手自己也不能活下來.
而讀者方面, 比一般的偵探小說更刺激的是, 沒有一個人是可信的,
每個人都在隱瞞, 每個人都可能是兇手.
就是阿嘉莎·克莉絲蒂本人在寫的時候, 也不敢保證這一個構想會成功,
只是憑她的興致去寫. 結果是毫無疑問地, 這個實驗極之成功.
不單為她帶來聲名, 對後世的影響大大超乎她所想.
先是童謠比擬殺人, 故事中的童謠是現實存在,
而不是克莉絲蒂為故事而撰寫的.
不知為何, 世上有那麼恐怖的童謠,
而最後那句And Then There were none大概是引起克莉絲蒂寫這故事的誘因.
作者利用童謠來做殺人預告, 尤其是這童謠的結果是死乾死淨, 造成恐慌.
同時挑起讀者的好奇心, 到底作者怎麼讓兇案配合童謠的情景呢.
至於十個小印第安人, 在這故事只有兇手示威的作用, 加強恐怖的氣氛.
但及後, 很多人也利用了比擬殺人來誘導讀者, 也衍生出利用了比擬殺人來誤導讀者.
再來是孤島模式, 因為要把角色全殺掉, 所以一定要困住他們不能逃.
不然死兩三個人之後大家都速速逃亡, 餘下的都殺不到了.
加上為了實現無人生還, 若兇手或其他人可以自出自入,
那怎能證明無人生還呢, 兇手大屠殺之後離開了.
結果做出了這個孤島模式.
同時孤島模式讓讀者集中注意力在角色身上, 強調了兇手就在我們中間....
不會胡思亂想地考慮外來殺手, 增加了挑戰讀者的味道.
及後這也被人用得很多的模式, 反而克莉絲蒂自己不太常用.
不過對於推理迷來說, 這個故事沒多少驚喜,
一來被人抄得太多了, 大家以故事的構想為基礎, 自然也可以做得比這故事花巧
二來克莉絲蒂挑的童謠要殺十人之多, 為免太早讓人消去一些疑犯, 大多兇案都是人人可做, 無推理可言.
雖然在推理上不夠花巧, 但故事郤很扎實, 即使兇手要成功是有點運氣,
可是整個故事中, 兇手都沒借助過巧合的事件, 也沒有基於天意的兇案.
一切都在兇手的意料之中.
反正比起查案, 這故事更著重要殺人的過程和各人的心理狀態變化,
阿嘉莎·克莉絲蒂在心理狀態變化這一點上可以說是無出其右.
個人觀感, 這故事很不克莉絲蒂,
一直以來, 像白羅的探案, 白羅不單輕鬆地找出兇手, 甚至有空閒去管別人的感情瓜葛.
而瑪波小姐, 只是一邊織毛衣一邊聽著, 就可以找到兇手, 從來不會有可怕的兇案的感覺.
但這故事, 郤更像一本恐怖小說, 角色一個接一個的死去, 無人能逃脫.
我還是第一次因為讀偵探小說而發惡夢呢....
跟東方快車謀殺案齊名的, 只是一直以來我讀阿嘉莎·克莉絲蒂都專挑白羅的故事,
以致忽略了這一本名作, 但當我讀這一本小部之後,
不得不承認那是一部對後世影響深遠的經典.
由於我沒法在完全不能透露劇情的狀況作出評論,
所以下面會毫不猶疑地透露劇情....若未讀這書而又想讀這書的人在這裡停住好了.
一個也不留是阿嘉莎·克莉絲蒂的一個偉大實驗.
當她寫這一本的時候, 她已經塑造了白羅和瑪波小姐兩位名偵探.
而這故事打破了一向偵探小說的模式.
而阿嘉莎·克莉絲蒂要挑戰的是, 一個無人生還的故事.
每一個人都是死者, 沒有了一位遊刃有餘的偵探為讀者解迷, 兇手自己也不能活下來.
而讀者方面, 比一般的偵探小說更刺激的是, 沒有一個人是可信的,
每個人都在隱瞞, 每個人都可能是兇手.
就是阿嘉莎·克莉絲蒂本人在寫的時候, 也不敢保證這一個構想會成功,
只是憑她的興致去寫. 結果是毫無疑問地, 這個實驗極之成功.
不單為她帶來聲名, 對後世的影響大大超乎她所想.
先是童謠比擬殺人, 故事中的童謠是現實存在,
而不是克莉絲蒂為故事而撰寫的.
不知為何, 世上有那麼恐怖的童謠,
而最後那句And Then There were none大概是引起克莉絲蒂寫這故事的誘因.
作者利用童謠來做殺人預告, 尤其是這童謠的結果是死乾死淨, 造成恐慌.
同時挑起讀者的好奇心, 到底作者怎麼讓兇案配合童謠的情景呢.
至於十個小印第安人, 在這故事只有兇手示威的作用, 加強恐怖的氣氛.
但及後, 很多人也利用了比擬殺人來誘導讀者, 也衍生出利用了比擬殺人來誤導讀者.
再來是孤島模式, 因為要把角色全殺掉, 所以一定要困住他們不能逃.
不然死兩三個人之後大家都速速逃亡, 餘下的都殺不到了.
加上為了實現無人生還, 若兇手或其他人可以自出自入,
那怎能證明無人生還呢, 兇手大屠殺之後離開了.
結果做出了這個孤島模式.
同時孤島模式讓讀者集中注意力在角色身上, 強調了兇手就在我們中間....
不會胡思亂想地考慮外來殺手, 增加了挑戰讀者的味道.
及後這也被人用得很多的模式, 反而克莉絲蒂自己不太常用.
不過對於推理迷來說, 這個故事沒多少驚喜,
一來被人抄得太多了, 大家以故事的構想為基礎, 自然也可以做得比這故事花巧
二來克莉絲蒂挑的童謠要殺十人之多, 為免太早讓人消去一些疑犯, 大多兇案都是人人可做, 無推理可言.
雖然在推理上不夠花巧, 但故事郤很扎實, 即使兇手要成功是有點運氣,
可是整個故事中, 兇手都沒借助過巧合的事件, 也沒有基於天意的兇案.
一切都在兇手的意料之中.
反正比起查案, 這故事更著重要殺人的過程和各人的心理狀態變化,
阿嘉莎·克莉絲蒂在心理狀態變化這一點上可以說是無出其右.
個人觀感, 這故事很不克莉絲蒂,
一直以來, 像白羅的探案, 白羅不單輕鬆地找出兇手, 甚至有空閒去管別人的感情瓜葛.
而瑪波小姐, 只是一邊織毛衣一邊聽著, 就可以找到兇手, 從來不會有可怕的兇案的感覺.
但這故事, 郤更像一本恐怖小說, 角色一個接一個的死去, 無人能逃脫.
我還是第一次因為讀偵探小說而發惡夢呢....
2011年10月24日 星期一
外傭 Foreign Domestic Workers
香港一直以來種族歧視也只留於口舌上, 鮮有演變成行動.
即使逢星期日, 都有一班外傭佔領中環, 維園...香港每一角,
大家都體諒他們人在他鄉, 無家可歸而忍耐.
但近月, 外傭居港權成了熱門話題,
不單是政府剛輸一場官司, 更是因為區議會臨近.
無論支持外傭居港權怎麼拿人權出來抗辯,
大多數精於計數的香港人還是認為福利不是人權的一部分.
外傭來港工作, 讓她們有權自己解決衣食住行沒問題,
但要不要派六千元, 可不可以抽居屋就成一個大問題.
而且一旦有居港權, 就不是一個有居港權, 而是一家人都可以有居港權.
然後一班要老婆離鄉背井工作的男人就可以大模屍樣的來港.
我就看不出那樣的男人可以對香港有什麼貢獻了.
事實上大多數外傭對居港權興趣不大,
所以由港英政府年代至早一兩年,
外傭對爭取居港權一點也不在乎,
因此一直以來都相安無事, 直到早前有些人弄皺一池春水.
打破了這個均衡, 將外傭推向與香港人對立的局面.
然而, 這是一場沒有嬴家的戰爭,
政府輸了的結果改為限制外傭在港工作的年期,
凡是做滿六年的外傭不能再來港, 這直接令不少外傭失去工作機會.
而外傭僱主也不能留住好傭工.
香港也加深了種族不和.
真的有居港權的外傭也不見得可以好好在香港住下來.
就是政府嬴了也只是保持現狀,
但打官司花的公帑也不會回來,
而且種族之間的裂痕已成, 不只香港人怕外傭不知何時又來一單官司,
外傭也會怨香港人歧視她們.
而不論官司的結果如何, 從中作梗的人也要負上政治代價.
誰嬴了?
即使逢星期日, 都有一班外傭佔領中環, 維園...香港每一角,
大家都體諒他們人在他鄉, 無家可歸而忍耐.
但近月, 外傭居港權成了熱門話題,
不單是政府剛輸一場官司, 更是因為區議會臨近.
無論支持外傭居港權怎麼拿人權出來抗辯,
大多數精於計數的香港人還是認為福利不是人權的一部分.
外傭來港工作, 讓她們有權自己解決衣食住行沒問題,
但要不要派六千元, 可不可以抽居屋就成一個大問題.
而且一旦有居港權, 就不是一個有居港權, 而是一家人都可以有居港權.
然後一班要老婆離鄉背井工作的男人就可以大模屍樣的來港.
我就看不出那樣的男人可以對香港有什麼貢獻了.
事實上大多數外傭對居港權興趣不大,
所以由港英政府年代至早一兩年,
外傭對爭取居港權一點也不在乎,
因此一直以來都相安無事, 直到早前有些人弄皺一池春水.
打破了這個均衡, 將外傭推向與香港人對立的局面.
然而, 這是一場沒有嬴家的戰爭,
政府輸了的結果改為限制外傭在港工作的年期,
凡是做滿六年的外傭不能再來港, 這直接令不少外傭失去工作機會.
而外傭僱主也不能留住好傭工.
香港也加深了種族不和.
真的有居港權的外傭也不見得可以好好在香港住下來.
就是政府嬴了也只是保持現狀,
但打官司花的公帑也不會回來,
而且種族之間的裂痕已成, 不只香港人怕外傭不知何時又來一單官司,
外傭也會怨香港人歧視她們.
而不論官司的結果如何, 從中作梗的人也要負上政治代價.
誰嬴了?
2011年10月21日 星期五
合約無效 Vitiating
一張合約不是簽訂了就完成,
更重要是確保雙方都屨行合約.
在法律上, 有幾種情況可以了結一張合約.
先是Vitiating無效, 無效是雙方簽了一張本應有效的合約.
但因為各種原因而令合約變得無效.
而無效也分兩種, void和voidable,
void就是合約絕對地無效, 雙方回到簽訂合約前的情況.
即是雙方都不用屨行合約.
voidable就是可由無辜的一方選擇,
可以讓合約無效, 也可以讓合約繼續.
讓合約無效的原因有四方面, Misrepresentation, Mistake, Duress, Undue Influence
Misrepresentation失實陳述, 失實陳述第一樣重要的是,
陳述的必需是談及一些事實而非個人意見.
例如, 這相機是最新的型號, 那是一個事實的陳述.
這相機是最好的型號, 那是一個個人意見, 因為好不好很主觀.
而那些失實陳述是要影響到對方的決定,
例如, 售貨員在賣相機時說太陽會從西方升起, 那明顯是一個失實陳述,
但沒有人會因太陽會從西方升起而決定買不買相機, 所以不能成為合約無效的理由.
而失實陳述中, 也有一種無辜失實陳述,
即是作出失實陳述的人有合理的理由去相信那是一個事實,
那麼即使是失實陳述也未必能令合約無效.
例如, 售貨員說那相機是最新的型號, 但原來剛剛在外國有一間不知名的公司生產了一款新型號的相機.
技術上售貨員是失實陳述, 但法官很可能不會讓合約無效.
Mistake錯誤, 錯誤跟失實陳述很類似, 但錯誤是對方沒有失實陳述, 只是自己理解錯誤.
例如, 售貨員說是紅色, 而買家誤以為是淺紅色, 但實際是深紅色, 那麼合約是出了問題,
一般來說法庭是不會管的, 即使管也很少會令合約無效, 因為會對無辜的售貨員不公平.
但法官也有酎情權讓合約無效, 或將合約更正成雙方真正的目的.
而有些錯誤則會導致合約無效.
例如誤會簽約的人的身份, 那就可能令合約無效.
Duress強迫, 簡單來說, 若一方拿槍指著對方的頭, 強迫對方簽約, 就是強迫.
而強迫的合約都是voidable, 即是儘管對方是被迫簽約, 但仍可以屨行合約.
Undue Influence不當影響, 沒有強迫那麼嚴重,
但有些人可以影響到其他人的決定, 例如親人,
又或者是一些專業人仕,
當那些人運用他們的影響力迫使其他人簽署不利的合約,
那就是不當影響.
例如醫生告訴病人一定要做某個手術, 但其實那個手術是沒必要的,
醫生就是對病人有不當影響,
不過若醫生容許病人在決定前找其他專家問意見,
就不會構成不當影響了.
而不當影響不一定可以令合約無效,
大多情況是法官運用酎情權去改善合約.
更重要是確保雙方都屨行合約.
在法律上, 有幾種情況可以了結一張合約.
先是Vitiating無效, 無效是雙方簽了一張本應有效的合約.
但因為各種原因而令合約變得無效.
而無效也分兩種, void和voidable,
void就是合約絕對地無效, 雙方回到簽訂合約前的情況.
即是雙方都不用屨行合約.
voidable就是可由無辜的一方選擇,
可以讓合約無效, 也可以讓合約繼續.
讓合約無效的原因有四方面, Misrepresentation, Mistake, Duress, Undue Influence
Misrepresentation失實陳述, 失實陳述第一樣重要的是,
陳述的必需是談及一些事實而非個人意見.
例如, 這相機是最新的型號, 那是一個事實的陳述.
這相機是最好的型號, 那是一個個人意見, 因為好不好很主觀.
而那些失實陳述是要影響到對方的決定,
例如, 售貨員在賣相機時說太陽會從西方升起, 那明顯是一個失實陳述,
但沒有人會因太陽會從西方升起而決定買不買相機, 所以不能成為合約無效的理由.
而失實陳述中, 也有一種無辜失實陳述,
即是作出失實陳述的人有合理的理由去相信那是一個事實,
那麼即使是失實陳述也未必能令合約無效.
例如, 售貨員說那相機是最新的型號, 但原來剛剛在外國有一間不知名的公司生產了一款新型號的相機.
技術上售貨員是失實陳述, 但法官很可能不會讓合約無效.
Mistake錯誤, 錯誤跟失實陳述很類似, 但錯誤是對方沒有失實陳述, 只是自己理解錯誤.
例如, 售貨員說是紅色, 而買家誤以為是淺紅色, 但實際是深紅色, 那麼合約是出了問題,
一般來說法庭是不會管的, 即使管也很少會令合約無效, 因為會對無辜的售貨員不公平.
但法官也有酎情權讓合約無效, 或將合約更正成雙方真正的目的.
而有些錯誤則會導致合約無效.
例如誤會簽約的人的身份, 那就可能令合約無效.
Duress強迫, 簡單來說, 若一方拿槍指著對方的頭, 強迫對方簽約, 就是強迫.
而強迫的合約都是voidable, 即是儘管對方是被迫簽約, 但仍可以屨行合約.
Undue Influence不當影響, 沒有強迫那麼嚴重,
但有些人可以影響到其他人的決定, 例如親人,
又或者是一些專業人仕,
當那些人運用他們的影響力迫使其他人簽署不利的合約,
那就是不當影響.
例如醫生告訴病人一定要做某個手術, 但其實那個手術是沒必要的,
醫生就是對病人有不當影響,
不過若醫生容許病人在決定前找其他專家問意見,
就不會構成不當影響了.
而不當影響不一定可以令合約無效,
大多情況是法官運用酎情權去改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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