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6日 星期二

大火 blaze

花園街大火的慘劇, 火災已經撲滅了.
可是市民的怒火仍未息除.

政府固之然是被燒的對象,
反正不管發生什麼事, 香港出現有人死的慘劇, 最終都是政府的責任.
若果政府做到每個街角都有警察二十四小時駐紮, 任何火災都可以迅速解決, 有人縱火也可以立即抓住.
當然沒有市民會如此要求, 因為二十四小時有警察駐紮感覺很差, 好像分分秒秒被監視.
但很多人只會要求政府任何火災都可以迅速解決, 有人縱火也可以立即抓住, 如何做到則是政府責任.....

第二個被燒的對象是排檔,
今次因為排檔堆積太多貨物而讓火勢加劇,
這是明顯兼無可爭議的事實, 故此儘管排檔也損失不少,
人們還是認為他們做錯, 要求朝行晚拆, 甚至取締.
由於政府被指沒有好好監管排檔, 所以火災後必然嚴格執法.

第三個被燒的對象是黑社會,
雖然沒有証據, 但有指今次是黑社會收不到保護費所以縱火.
政府固然背上了沒有打擊黑社會的罪名.
只是今次"縱火的黑社會"實在太幽靈了, 警方抓不到把柄.
即使實際上是不是黑社會縱火, 或者最終不是縱火也好.
一般良好市民對黑社會的厭惡是加深了.

第四個被燒的對象是劏房,
怪的是沒有人指責劏房業主妄顧安全, 以極高的呎價出租給過多的人.
矛頭當然又是政府啦.
不過多建公屋其實沒多太作用, 租得起旺角劏房的, 入息多半超了公屋的要求.
何況他們寧願付極高的呎租也要住旺角, 我看不出他們有什麼可能願搬去別區的公屋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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