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星期二

呂麗瑤 Lui LaiYiu

首先我不會打#metoo, 因為實際上我也沒有被性侵過.
像我這樣的男子被性侵的可能性是極低的.
反而我被指性侵妙齡少女的機會反而更高.

呂麗瑤事件上, 是真是假我就不胡亂評論.
別說十年前的事, 就是是十日前發生, 如今也難以提交客觀證據.
法庭要判決也只能靠當時人證供,
從Facebook的供詞來看, 如果上到法庭入罪的機會是極高, 就算其實事情沒有發生過.

很多人重點放在教練有沒有犯法, 女生是誠實可靠等等.

但那不應是重點, 重點是體育界如何管理教練與未成年運動員之間的關係.
那不是一個半個教練的問題, 不是香港獨有的問題.
正如呂麗瑤所說, 她是因為美國的女運動員公開被性侵事件, 她才會選擇公開.

教練與運動員之間要有一定信任, 教練指示運動員做什麼動作,
運動員不了解有什麼用處也得照做, 未成年運動員就更加難以分別那些行為是為運動還是另有居心.

若教練立心不良, 要性侵一點難度也沒有.

所以美國那一邊就開始檢討一個機制去減少教練與運動員獨處一室的時間,
那不只是保護未成年運動員, 同時也是保護教練.

老老實實, 作為一個直男, 為有一個甜美可愛的少女按摩, 單憑意志去保持理性?
一個教練悠悠長十幾廿年的教練生涯, 只要有一分鐘輸給慾望, 就立刻玩完了.

就算把持得住, 也難保未成年運動員誤以為自己被性侵, 教練是"水洗都唔清"



若有一個機制去保護未成年運動員免被性侵, 其實同時也是保護教練免被屈性侵.
 
不過呢, 要做到確保教練與運動員在訓練期間必有第三者在場要多花很多資源了.
如何取捨是另一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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