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最多香港人談論的, 毫無疑問是黎明了,
黎明上星期開始在香港開演唱會, 在第一場演唱會之前兩小時, 突然宣布政府部門不批准他們這次活動.
那一刻很多人都議論紛紛, 不是有沒有買演唱會門票, 是不是黎明的樂迷也大感驚訝.
網民的第一反應是不滿政府部門在演唱會開始之前兩小時才不批准, 甚至懷疑政府部門有心阻撓黎明開演唱會.
不過很快黎明就主動出來承擔責任, 呼籲樂迷不要怪責政府.
此舉旋即引來大批網民大加讚賞, 尤其是近來很多公眾人物做了錯事後郤不斷推諉別人,
但黎明一招就把一個公關災難化解了, 不愧為入行三十年的老行專.
當然, 事實上今次也是百分之一百是主辦單位的錯, 消防處早早就指出了防火物料有問題,
主辦單位仍然要用來撘建場館, 消防處不批准是正常正確, 倒是萬一消防處特事特辦後被揭發,
對主辦單位及政府的傷害更大.
而雖然黎明在今次事件上公關加了分, 但實質金錢上的損失也不會因而一筆勾消的...
所以大家對他為何明知防火物料不合香港消防處的要求仍打算使用一事輕輕的放過了....
儘管黎明在處理今次得當, 令他反過來多了正面回響,
不過一般的打工仔就不要隨便學,
黎明已經貴為老闆之一, 在樂壇上已有相當江湖地位, 要背負一個半個小錯也背負得起,
而且面對的大眾大多是明白事理的, 才會出現反過來加分的現象.
一般打工仔嘛, 還得看老闆是不是明察秋毫, 很多只看表面的老闆會真的分不出把過錯推諉別人的員工有沒有犯錯.
更可怕是喜歡把過錯推諉別人的上司, 也特別喜歡把過錯推諉別人的下屬, 因為把問題推了給別的部門, 自己就乾淨了.
久而久之, 肯背負過錯的員工會被淘汰, 推諉別人的員工會留下, 甚至升官發財了....
總的來說, 香港明察秋毫的老闆不多, 所以才會讓一個老是把過錯推諉別人的人, 爬升到超然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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