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街大火的慘劇, 火災已經撲滅了.
可是市民的怒火仍未息除.
政府固之然是被燒的對象,
反正不管發生什麼事, 香港出現有人死的慘劇, 最終都是政府的責任.
若果政府做到每個街角都有警察二十四小時駐紮, 任何火災都可以迅速解決, 有人縱火也可以立即抓住.
當然沒有市民會如此要求, 因為二十四小時有警察駐紮感覺很差, 好像分分秒秒被監視.
但很多人只會要求政府任何火災都可以迅速解決, 有人縱火也可以立即抓住, 如何做到則是政府責任.....
第二個被燒的對象是排檔,
今次因為排檔堆積太多貨物而讓火勢加劇,
這是明顯兼無可爭議的事實, 故此儘管排檔也損失不少,
人們還是認為他們做錯, 要求朝行晚拆, 甚至取締.
由於政府被指沒有好好監管排檔, 所以火災後必然嚴格執法.
第三個被燒的對象是黑社會,
雖然沒有証據, 但有指今次是黑社會收不到保護費所以縱火.
政府固然背上了沒有打擊黑社會的罪名.
只是今次"縱火的黑社會"實在太幽靈了, 警方抓不到把柄.
即使實際上是不是黑社會縱火, 或者最終不是縱火也好.
一般良好市民對黑社會的厭惡是加深了.
第四個被燒的對象是劏房,
怪的是沒有人指責劏房業主妄顧安全, 以極高的呎價出租給過多的人.
矛頭當然又是政府啦.
不過多建公屋其實沒多太作用, 租得起旺角劏房的, 入息多半超了公屋的要求.
何況他們寧願付極高的呎租也要住旺角, 我看不出他們有什麼可能願搬去別區的公屋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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