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來說, 一個船長要面對的是風暴暗礁冰山之類的問題.
船隻被扣也會有, 多半是運輸的貨物有問題,
但一艘遊輪, 載的是遊客, 就算個別遊客有問題, 法院也頂多扣留該遊客.
不會連其他無辜的人也牽連了.
所以今次海娜號被濟州地方法院扣留的事件, 完成是對管理層的考驗.
船公司能迅速安排包機接載乘客回國是值得一讚,
因為今次船公司也算是半個受害者.
整件事最奇怪的地方是明明是中國的公司跟中國的公司出現商業紛爭,
結果要交到外國政府處理, 不可以在中國內解決嗎?
而更奇怪的是, 濟州地方法院又肯扣留遊輪,
因為遊輪帶來了一大班遊客, 如此一來他們絕對會得失那一班遊客了.
若事件發生在香港, 法院肯定會被商界和親中社團鬧爆了....
當然, 若是沒有足夠的法律依據, 濟州地方法院也不敢隨便.
所以也有人說船公司要負責任, 若非他們在欠債之下, 明知遊輪有機會被扣押的情況,
仍開船到濟州, 就不會出事.
只是扣押一艘滿載遊客的遊輪有點兒玩得過火,
其實待遊輪回航到中國景內, 遊客都下船才扣押也不會差太遠...
現在讓無辜的遊客受影響, 追債的一方也弄壞自己的名聲...
雖然船公司的員工努力下, 遊客不致於嚴重的受損, 比起很多公司處理得好了.
但船公司郤拿不到分數....
誰知道船公司還會不會欠別的公司債, 下次會不會又在別的港口被扣押,
就算免費讓我乘撘他們的遊輪, 我也不敢上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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